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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街道)妇联、县直机关妇委会:
北京时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波及范围大,灾害损失十分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极为关怀,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当前抗震救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坚强决心。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动员组织广大妇女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胜利作贡献的通知》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向地震灾区赈灾援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开展赈灾捐助活动
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紧急行动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关注灾区人民抗震救灾情况,想灾区人民所想,急灾区人民所急,解灾区人民所难,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广泛发动各行各业妇女踊跃参与抗震救灾援助工作,主动向受灾群众特别是妇女儿童和家庭伸出援助之手,积极为他们送去温暖,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服务灾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城乡、区域妇女合作发展工作平台,调动和发挥巾帼文明岗、巾帼示范村以及各类巾帼志愿者、社区家庭志愿者的作用,迅速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援助、结对帮扶等工作,集合广大妇女和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帮助灾区妇女儿童和家庭度过难关,为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发挥应有作用。
各地妇联捐助款项可以直接汇入象山县接收捐赠帐户,由县民政局统一汇往灾区。(户名:象山县救灾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象山县支行,帐号:39702001040013897)。
二、认真做好妇女儿童的思想稳定工作
各级妇联要切实加强面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正面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抗震救灾的战略部署和有力举措,坚决反对和抵制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行为,为确保全社会人心安定、治安稳定作出贡献。要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在抗震救灾和援助工作中涌现出的妇女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宣传各级妇联关爱和帮扶灾区妇女儿童的做法和措施,进一步增强克服困难、战胜灾害的信心和勇气,为夺取抗震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营造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各级妇联要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在象山的四川籍等灾区外来妇女儿童的安抚工作。通过调查摸底,摸清四川籍外来妇女儿童人员的情况并及时了解地震灾区外来妇女儿童目前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安抚工作,帮助她们解决当前的突出困难。
各地妇联参与抗震救灾援助工作的情况,请以信息形式及时报县妇联办公室。
象山县妇女联合会 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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